本报讯(记者 张小娟)7月25日,本报第3版刊登了《两个孩子的游乐场遭遇》一文,报道一经刊出,引起了广大读者的关注。日前,施暴者牟万某已被互助土族自治县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予以刑事拘留。
7月9日15时许,海东市互助县威远镇北城小学学生小晟(化名)和小逸(化名)到互威远镇青稞酒文化广场游玩,两人翻越围栏进入某游乐场里玩耍,后被该游乐场的经营人牟万某发现。牟万某将小晟和小逸扣留在游乐场的“缤纷丛林”的游戏室里。其间,牟万某妻子祁某在小逸面部打了几巴掌,牟万某用一根PVC塑料管在小晟和小逸的背部、腿部、臀部等部位抽打多次,扣留时间长达两个小时。小晟和小逸回家后,将被打情况告诉了父母,父母到游乐场质问牟万某时,双方发生争吵撕扯。
7月18日,小晟和小逸的伤情经青海正信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小逸的人体损伤程度属于轻微伤,小晟的人体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此案发生后, 互助县公安局威远镇派出所高度重视,组织民警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迅速查清了案情事实。7月26日,互助县公安局以牟万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对其予以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牟万某告诉记者:“先抛开法律不说,从道德上来说我错了,我给孩子及孩子的家长赔礼道歉。法律上要怎么判我都接受。不管孩子和家长们接不接受,我都要给他们说一声对不起。”
小逸的父亲告诉记者:“我们对于警方的处理结果还是很满意的,我们只是想给孩子讨个说法。孩子还小,如果这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会让孩子对公平的含义理解有失偏颇,他也许会认为打人是不犯法的。那样的话,我的孩子也可能去打别人,向其他人转嫁负面情绪和愤怒。”